为进一步擦亮石桥镇“水镇豫乡”城镇名片,充分展示石桥形象,塑造城镇品牌,切实增强城镇辨识度,石桥镇决定面向社会开展襄阳市襄州区石桥镇城镇形象标识(LOGO)征集。
一、组织单位
襄阳市襄州区石桥镇
二、征集时间
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31日止。
三、参与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具有专业策划设计能力的团队及设计爱好者均可参加。
四、评选办法
采取网络评议与线下评审相结合方式。
五、征集要求
1.襄州区石桥镇乡镇形象标识(LOGO)设计要求围绕“水镇豫乡”主题,体现石桥元素,彰显石桥特色,具有时代性、独创性、艺术性与视觉感染力。
2.襄州区石桥镇城镇标识(LOGO)要求作品采用彩色图形设计,具有一定构成规则,构图创意独特,图案清晰流畅,色彩简明大方,寓意贴切,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宣传,辨识度高,应用性强,适合在各种传播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
六、奖励办法
为尊重知识产权,保护劳动成果,提升公众参与的积极性,襄州区石桥镇城镇形象标识(LOGO)设计作品设置录用奖1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入围奖5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以团体、机构名义应征的获奖者,奖金由第一创作者、机构法定代表人代领,具体分配自行协商解决。
七、投稿方式
1.作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襄州区石桥镇指定邮箱:sqxcb2022 163.com,联系电话:0710-2397544。请在邮件标题处注明“襄阳市襄州区石桥镇城镇形象标识(LOGO)”字样。
2.来稿请务必写明作者真实姓名、单位、电话等详细联系方式。
八、投稿须知
1.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制作,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因设计方案涉及著作权、版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一切法律纠纷,均由作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对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参赛者,一经查实,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
2.入选(围)报名相同的以提交时间最早者为准,入围作品主办方进行奖励后,即拥有该作品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发表、应用、提炼和宣传推广,并有权申请商标注册。
3.作品投稿时在提交jpg格式的同时必须提供设计原图(如AI、CDR、PSD),设计图稿颜色模式必须是RGB模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另附500字的简介。
4.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参评费,所投稿件不退还。
5.参加“襄阳市襄州区石桥镇城镇形象标识(LOGO)”征集,提交作品者被视为同意以上所有条款。
6.主办方对包括本规则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主办方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中共襄阳市襄州区石桥镇委员会
2023年3月13日
编辑【孔妍】